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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举行第五次全体会议 决定国务院其他组成人员 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主席令任命

发布时间:2023-03-13    作者:    阅读:1147次    来源:新华网

  3月12日,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五次全体会议。新华社记者 李鑫 摄

  新华社北京3月12日电 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12日上午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五次全体会议,决定了国务院其他组成人员。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第二号主席令,根据大会的决定,对这次大会表决通过的国务院其他组成人员予以任命。

  会议根据国务院总理李强的提名,经投票表决决定,丁薛祥、何立峰、张国清、刘国中为国务院副总理,李尚福、王小洪、吴政隆、谌贻琴、秦刚为国务委员。

  习近平、李强、赵乐际、王沪宁、韩正、蔡奇、丁薛祥、李希等出席会议。

  会议应出席代表2977人,出席2946人,缺席31人,出席人数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由大会执行主席、主席团常务主席郑建邦主持。大会执行主席马逢国、王炯、林武、易炼红、郝鹏、胡昌升、徐麟、黄楚平在主席台执行主席席就座。

  这次会议的议程是:根据国务院总理李强的提名,决定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审计长、秘书长;分别表决十四届全国人大民族委员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外事委员会、华侨委员会、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农业与农村委员会、社会建设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名单草案。

  会议宣读了国务院总理李强关于国务院其他组成人员人选的提名信。

  经过写票、投票、计票,10时9分,主持人宣布:丁薛祥、何立峰、张国清、刘国中同志为国务院副总理;李尚福、王小洪、吴政隆、谌贻琴、秦刚同志为国务委员。

  主持人还宣布了国务院秘书长和国务院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审计长名单。

  十四届全国人大设10个专门委员会。其中,宪法和法律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已于3月5日表决通过。其他8个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的人选,主席团提名后,各代表团进行了酝酿。根据各代表团的酝酿意见,主席团会议决定将这8个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草案提请本次会议表决。

  根据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表决办法的规定,表决采用无记名按表决器的方式,分别表决通过了8个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

  各项名单通过时,会场响起热烈的掌声。

  根据大会主席团关于宪法宣誓的组织办法,全体会议各项议程进行完毕后,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秘书长,十四届全国人大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国务院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审计长,分别进行了集体宣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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