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优化营商环境服务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新市监质〔2023〕157号
各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局机关各处、室、局,各直属单位:
现将《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优化营商环境服务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9月9日
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优化营商环境服务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新疆经济高质量发展,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立足自身职责,提出以下措施。
一、企业开办“一件事一次办”
启动智能化登记注册申报系统,拓展电子营业执照场景应用,同步发放电子营业执照和电子印章,实现企业开办“一件事一次办”,开办时间压减至3个工作日。
二、符合条件的检验检测机构延续资质认定由现场评审优化为形式审查
检验检测机构申请延续资质认定证书有效期,对上一许可周期内无违法违规行为、未列入失信名单,且2年内接受过自治区级监督检查或现场评审,申请事项无实质变化的,采取形式审查方式评审。
三、为首批5173家企业提供“新质贷”服务
联合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和在疆银行逐步健全覆盖质量、品牌、信用等要素的融资增信体系,有序实施“新质贷”,为首批5173家纳入名录库的企业提供金融服务供给,将反映企业质量水平的无形资产转化为企业获得授信的有形资产。
四、上线运行棉花质量追溯平台和智慧监管平台,助力质量补贴资金精准发放
上线运行棉花质量追溯平台和棉花智慧监管平台,优化质量补贴申报流程,准确核定优质棉质量补贴数据,助力棉花质量补贴资金精准发放,促进棉花产业高质量发展。
五、持续开展“计量服务中小企业行”活动
针对中小微企业开展“把脉问诊”政策指导、计量法律咨询等服务,对具备条件的企业,优先开展上门检校服务和提供计量器具免费维修服务。
六、在煤炭煤化工等重点产业开展质量基础设施集成服务基地建设试点
上线运行“丝路质享”质量提升创新生态平台,为中小微企业提供便捷质量服务。在煤炭煤化工等重点产业开展质量基础设施集成服务基地建设试点,提供计量、标准、认证认可、检验检测、质量管理、知识产权等“一站式”服务。
七、推动“新疆品质”区域公共品牌建设梯次发展
持续完善新疆特色产品认证制度体系,开展质量提升技术帮扶,优化“新疆品质”区域公共品牌服务平台功能,推动“新疆品质”区域公共品牌梯次发展,提高品牌产品核心竞争力。
八、实施食品安全示范引领行动
在4个地(州、市)和43个县(市、区)开展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和自治区食品安全城市创建,推动打造食品安全示范街、示范店。
九、食品安全领域开门办抽检
聚焦群众关切,利用微信、微博、抖音等新媒体平台广泛发起投票,让消费者“点”出关心关切的食品品种,开门办抽检,邀请社会各界参与检验检测,主动接受公众监督。
十、推广应用“丝路有信”新疆企业信用码
推广应用“丝路有信”新疆企业信用码,进一步加强经营主体信用体系建设,逐步形成主体自律、政府监管、社会监督互为支撑的协同监管格局。
十一、加大网络交易监管力度
开展优化平台协议规则专项行动,重点解决协议规则不公平、不合理等突出问题。开展网络市场监管促发展保安全专项行动,依法查处网络交易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的网络市场秩序。
十二、设立12个产品质量风险监测站点,加大风险监测力度
在10个地(州、市)设立12个产品质量风险监测站点,加大风险监测力度,及时发现产品质量风险。根据监测结果,组织技术专家开展质量帮扶,帮助企业提高产品质量。
十三、公开征集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问题线索
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有关地方和单位设定或变相设定民营企业准入障碍、将政务服务事项转为中介服务事项、未经公平竞争授予经营者特许经营权、出台含有地方保护、市场分割、指定交易等政策措施,阻碍高质量发展的问题线索,依法纠正和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十四、制定出台《自治区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清单》,积极推进包容审慎监管
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纠正违法行为,教育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觉守法。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23年9月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