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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9月14日,民建召开全国省级组织秘书长和办公室主任会议,总结交流民建十一大以来的制度建设工作,进一步推动制度建设工作深入开展。会议由民建中央办公厅主任安金明主持,会上,北京、辽宁、上海等8个省级组织作典型发言,民建中央副主席兼秘书长李世杰出席会议并作讲话,各省级组织秘书长和办公室负责同志、民建中央办公厅和各处室相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李世杰指出,民建十一大以来,民建各级组织按照《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建设的意见》要求,进一步加强包括制度建设在内的自身建设工作。郝明金主席在2019年9月中常委会上作重要讲话,动员全会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制度建设重要论述精神为指导,按照统筹谋划、由上到下、由急到缓、循序渐进的原则,将制度建设贯穿自身建设全过程,稳步有序推进。会中央从自身做起,制定修订各类制度50项,各地方组织认真学习贯彻郝主席讲话精神,结合自身实际,扎实推进制度建设,取得了丰硕成果。希望做好四个方面。
一是要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会的制度建设的重要意义。把制度建设放到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的总要求内,摆在更加突出位置,贯穿自身建设的全过程,充分发挥制度的保障、示范和引领作用,推进会的自身建设全面深入开展,带动各项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
二是要从更好履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职能要求,学习和借鉴制度建设经验。要切实加强制度建设,通过制度建设提高履职能力和水平,向制度要凝聚力和战斗力。要认真学习借鉴执政党在制度治党、依规治党的实践经验,认真学习借鉴政协在通过制度建设推动参政议政的实践经验,认真学习借鉴兄弟党派在制度建设方面的实践经验。走出去,请进来,更好地推动自身工作发展。
三是要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的发展要求,部署和推动制度建设。制度建设必须时刻把握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的性质和任务要求,从民建工作实际出发,明确工作重点和努力方向。要符合新型政党制度建设要求,符合参政党自身建设要求,符合民建的特点要求。
四是要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的实践要求,检验和改进制度建设。重点是要增强制度意识、加大制度执行力度,抓住“关键少数”、建立健全制度执行的有效反馈机制,推进制度的进一步调整、优化与落实。把制度规范转变为机关效能、组织发展优势,为更好地推进民建制度创新和履职能力建设作出应有的贡献!
民建新疆区委会专职副主委兼秘书长戴敏,区委会办公室副主任胡想忠参加会议。